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招采公告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辽宁省妇女儿童医院)通风橱采购市场调研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9-28浏览次数:156

项目编号:[LNSFYBJYSCDY—2026148号]

我院现通风橱采购需求,经研究决定进行采购。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就这一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资质的公司前来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妇幼保健院通风橱采购

1.2采购人: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1.3服务地点: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1.4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1.5通风橱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要求

质保期限

1

通风橱

2

1、外部尺寸:长≤1800mm 深度≤900,高度≤2500mm,满足现场施工通道及摆放要求。

2、柜体由不小于1.0mm冷轧钢板折弯喷塑包装而成。

3、配置有排风孔,风机由离芯风机和轴流风机组成。

4、电源为多功能5孔插座,配置有漏电保护器。

5、台面为不小于12.5mm实芯理化板。内衬板和侧板是由不小于5mm抗倍特板加工而成。

6、门把手材质为铝合金和pp材质可选。

7、配备移动视窗,皮带式的。

8、配备控制面板,具有控制键,管理设备运行。

9、按照医院要求指定位置配备气体预留孔用于气体输入。

10、按照医院要求预留水流预留孔。

11、 (具体情况以现场踏勘为准)

≥5年

     

1.6需求科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需求科室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18940051011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提交报价方式、内容及截止时间

邮寄/线下现场提交地址(同步):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行政楼6号楼1楼保安室收   王先生   024-31456019

提交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单明细单,加盖公章(所投产品名称必须与采购内容名称一致,若不一致用“()”标注说明,并留有联系方式,日期)。

3.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注:

线下提交:报价文件须密封完好,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9日15时00分

四、采购人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行政楼6号楼 招采办 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31456019

  

附件:《调研响应材料》.docx

         

请有意愿参与本项目市场调研的供应商进行成本核算后合理报价,自觉抵制低价恶意竞争以保证本项目采购效率!感谢各供应商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