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2日 星期四 | 门诊时间:周一至周日 8:00-17:00 妇产科急诊、儿科急诊24小时开诊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辽宁省妇女儿童医院)是省卫生健康委直属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事业单位,是为妇女儿童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专业机构。
医院始建于1986年7月,1991年6月正式开院,1994年增挂辽宁省妇婴医院牌子,2014年更名为辽宁省妇女儿童医院。三十余年来,经过几代妇幼人的砥砺奋进与变革创新,医院已发展成为集医疗、保健、康复、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以诊治妇、产、儿科等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症为重点的三级妇幼保健院。
2016年以来,医院通过实施儿童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妇保综合楼建设项目,新建业务用房23515平方米。2019年,在省卫生健康委协调下接收省疾控中心部分房产,实施妇产保健能力提升项目,总建筑面积3.23万平方米,目前门诊综合楼已投入使用,医技综合楼预计2026年9月交付。目前医院占地面积3.8万平方米,业务用房近5万平方米。现有职工421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71人,占比88.1%;博士9人,硕士101人;高级技术职称123人,多名专家在国家及省市级学(协)会任职,为医院学科建设与技术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外,医院拥有东北首家、辽宁省唯一的人类精子库,是辽宁省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辽宁省听力筛查中心、辽宁省两癌检查诊治培训中心、辽宁省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中心、辽宁省残疾儿童诊断康复中心、辽宁省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沈阳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沈阳市出生缺陷与罕见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是辽宁省首家通过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生育友好医院与儿童友好医院。
医院紧扣国家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方向,持续强化辖区业务管理、服务能力、运营效率、持续发展和群众满意度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在国家三级妇幼保健机构绩效监测中,实现从C到A的六档跨越式提升,在全省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彰显。
作为全省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的技术牵头单位,医院承担着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和新周期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规划的重要职责。多措并举筑牢母婴安全防线,通过深化五项制度落实,强化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开展全省典型病例评审、应急演练等,全面提升母婴安全保障能力,全省孕产妇、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至历史最低,实现了“十四五”终期目标。促进妇幼健康防线关口前移,稳步推进全省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开展艾梅乙母婴传播阻断工作,强化出生缺陷防治,提升出生人口素质。深化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全面启动全省儿童孤独症筛查干预项目,同步推进儿童营养评估指导、眼保健等特色服务,构建全周期儿童健康服务网络,全方位提升儿童健康保障水平。升级辽宁省妇幼健康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新生儿一件事一次办”经验做法获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推广。
医院学科建设亮点纷呈。凭借雄厚的技术力量与完善的服务体系,获评国家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国家孕前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单位、辽宁省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辽宁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沈阳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入选国家卫生健康委“乳腺保健”“宫颈疾病”“月经保健”“盆底保健”四大妇女保健特色门诊建设单位。获批儿童血管瘤MDT诊疗创新工作室、妇幼健康领域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儿童哮喘门诊标准化建设项目入选国家卫生健康技术推广项目。医院始终以患者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全程服务链条,学科体系逐步完善,建立健全妇科、产科、儿科、中医科、生殖医学中心、女性健康整复中心、临床心理科等20多个专业科室,成为辽宁省首家通过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生育友好医院与儿童友好医院。近年来,医院门急诊量、出院患者量及医疗收入均稳步增长,患者和职工满意度持续提升。
科研教学为医院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能。近年来,医院累计获批国家卫生健康委能力建设和继续教育中心项目2项、省级课题11项、市级课题1项,获科研经费234万元;斩获辽宁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辽宁省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三等奖各1项;发表学术论文71篇(SCI收录17篇),获国家专利4项,出版及参编学术著作9部;参与制定辽宁省地方标准1项。与5家院校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累计接收实习生152名、基层进修人员493名,为区域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人才根基。
耕耘结硕果,奋进铸荣光。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始终以严谨管理强基础、以精湛医术护安康、以优质服务暖人心,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先进集体、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标杆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单位等殊荣,医院职工获辽宁省三八红旗手、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医学名家等,为全省妇女儿童健康事业发展书写了精彩答卷。
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医院将继续坚守初心使命,深耕细作、锐意进取,为保障辽宁妇女儿童健康福祉、推动全省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