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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辽宁省妇女儿童医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发布日期:2023-12-08浏览次数:1149

近日,全国妇联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妇字〔2023〕24号),公布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名单。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辽宁省妇女儿童医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近年来,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辽宁省妇女儿童医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健康中国发展战略,推动健康辽宁建设,为维护和保障全省妇女儿童健康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做好全省辖区妇幼健康管理

多年来,在辽宁省卫生健康委的领导下,积极履行辖区妇幼健康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全省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作用,提升基层医疗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在全省母婴安全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组织全省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及高危妊娠专案管理,实时指挥协调危重孕产妇救治,2022年全省孕产妇死亡率降至8.9/10万,创近五年最好水平;指导全省儿童保健机构全面建立0—6岁儿童健康管理台账,每年管理近200万人,管理率逾92%,2022年婴儿死亡率降至2.7‰,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落实好妇幼健康项目工作

推动全省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与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三级预防措施有效衔接,在全省89所助产机构开展围产儿出生缺陷监测,2022年全省提前实现了新生儿遗传代谢病、听力障碍和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城乡全覆盖,筛查率逾98%;妇女“两癌”筛查范围扩大到全省全部乡村人口及城市低保边缘家庭适龄妇女,2022年免费筛查31万人;指导全省57个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完成80个婚前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和妇女病防治特色专科建设。

提高全省妇幼健康信息化水平

建设完成“云上妇幼”远程医疗平台交流中心,实施妇幼健康“大手拉小手”行动,病例会诊、线上转诊、远程指导、远程培训等功能覆盖全省223所妇幼保健机构及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抢救中心;全省妇幼健康管理信息系统2.0版上线运行,覆盖2758所医疗保健机构,包含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两癌”筛查等十余个模块,每年近500万条数据,能够动态掌握妇幼健康工作情况;实现“出生医学证明”线上办理、生成电子“出生医学证明”功能;“母子健康手册”APP上线使用。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辽宁省妇女儿童医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的干事热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