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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辽宁省妇女儿童医院)辅助生殖改造设计服务采购市场调研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14浏览次数:550

项目编号:[LNSFYBJYSCDY—2026107号]

我院现有辅助生殖改造设计服务采购需求,经研究决定,进行辅助生殖改造设计服务采购项目市场调研询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就这一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资质的公司前来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辅助生殖改造设计服务采购

1.2采购人: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1.3服务地点: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1.4服务期限:1次

1.5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1.6现场勘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现场勘查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15时00分(勘查截止前响应商家自行联系于科长安排勘查时间)

现场勘查地点: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现场勘查联系人:于科长

联系电话:18940050225

2.辅助生殖改造设计服务具体须求

目前生殖医学中心为满足常规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技术及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筹建过程中的必须要求,申请对现生殖医学中心手术室局部进行改造,具体改造项目如下(详见设计图):

2.1电路:各个实验室及手术室房间需增加相应的电源接口,包括强电、弱电及UPS,(具体电路位点需现场踏勘)

2.2灯:胚胎实验室、胚胎冷冻室、取卵室、移植室更换成无极色温灯(旋钮)

2.3门:

(1) 洗精室与胚胎实验室之间封门开窗(传递窗为触感,上下开,尺寸外60,内50);

(2) 移植室与胚胎实验室之间将电动门取消改为单人门,门的位置右移一人位,门上留有瞭望窗;

(3) 胚胎冷冻室与胚胎实验室之间开一小门,开门朝向胚胎实验室内,于胚胎冷冻室侧增加一个灯开关

2.4:传递窗

(1)移植室与胚胎实验室之间的传递窗取消;

(2)取卵室与胚胎实验室之间的传递窗需更换为(传递窗为触感,上下开,尺寸外60,内50)

2.5胚胎冷冻室铺设不锈钢地面:位于实验室楼下的三楼中医科316室(煎药室)需安装过滤排风系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提交报价方式、内容及截止时间

报价方式:邮寄提交或线下现场提交

1.邮寄/线下现场提交地址(同步):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行政楼6号楼1楼保安室收   王先生   024-31456019

提交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单明细单,加盖公章〔所投产品名称必须与采购内容名称一致,若不一致用“()”标注说明,并留有联系方式,日期〕。

3.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注:

线下提交:报价文件须密封完好,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

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15时00分。

四、采购人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招采办 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31456019

  

请有意愿响应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成本核算后合理报价,自觉抵制低价恶意竞争以保证本项目采购效率!感谢各供应商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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