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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辽宁省妇女儿童医院)会议酒店采购邀请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3-11浏览次数:1663

项目编号:[LNSFYBJYSCDY—2026040号]

我院现有会议酒店采购需求,经研究决定,进行会议酒店采购项目市场调研询价。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现就这一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有资质的公司前来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妇幼保健院会议酒店采购

1.2采购人: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1.3服务地点: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1.4服务期限:1次

1.5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1.6需求科室联系人:刘主任

公告发布未尽事宜请致电刘主任咨询

联系电话:18940152366

2.会议酒店采购具体需求

2.1使用时间:2026年3月18日-2026年3月20日

3.18日:13:00—22:00需要容纳100人的会场,面积100㎡及以上,同时需要自助晚餐。晚餐标准:四荤四素四凉菜,有煮面档口及海鲜、面点。

住宿:晚间预计30间大床房。

3.19日:8:00-12:00需要容纳200人的会场,需要提供12平LED屏幕,双排对座,座谈会形式,预计400㎡-600㎡。午晚餐标准:四荤四素四凉菜,其中晚餐要求有煮面档口及海鲜、面点。

住宿:晚间预计30间大床房。

3.20日:8:00-12:00需要容纳150人的会场,需要提供12平LED屏幕,双排对座,座谈会形式,预计400㎡-600㎡。使用期间能够提供30个以上的免费停车位。

以上使用时间为初步预计时间,以实际会议发生时间为准。

午晚餐用餐及住宿情况根据实际人数结算,酒店能够提供常规自助餐,用餐人数较少时,无需单独开餐。

2.2酒店位置距离地铁口2公里以内。

付款方式:会议结束,酒店提供全额发票后,会议室及餐费由辽宁省妇幼保健院和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共同支付,住宿由住宿人支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需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提交报价方式、内容及截止时间

报价方式:邮寄提交或线下现场提交

1.邮寄/线下现场提交地址(同步):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辽宁省妇幼保健院行政楼6号楼1楼保安室收   王先生   024-31456019

提交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单明细单,报价单位:XX元/小时/场地,加盖公章(所投产品名称必需与采购内容名称一致,若不一致用“()”标注说明,并留有联系方式,日期)。

3.信用中国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注:

线下提交:报价文件需密封完好,封面需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详细信息。

截止时间:2026年3月13日15点00分。

四、采购人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

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40号

辽宁省妇幼保健院 招采办 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31456019

 

请有意愿响应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成本核算后合理报价,自觉抵制低价恶意竞争以保证本项目采购效率!感谢各供应商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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